(以郵戳為憑,先寄件者先審理)
(以車輛為單位參加;如同一車牌有兩位以上駕駛報名,以優先提交報名表的駕駛為主,恕不另外通知)
(113/3—114/4)
(113/3—114/4)
註:就讀國內外政府立案之國小(含)以上學校或補校日夜間部、空中或函授學校,並有學籍之正式生。
* 資料繳交以郵戳為憑;先寄件者先審理。
* 遇同時繳件情況,則根據駕駛過往車輛保養紀錄(準時回廠定保、回廠保養次數)決定。
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得為參加者基於執行本活動、行銷、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之目的,於台澎金馬地區及網際網路可達區域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包含參加者姓名、身分證字號、出身年月日、手機號碼、車牌號碼、住址、電子信箱等),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將以電話等參加者留存之聯絡方式,使參加者知悉權益事項,並利用參加者個人資料進行聯繫及贈獎等相關事宜。參加者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得隨時請求主辦單位查閱、給予複本或補正參加者之個人資料,亦得隨時洽主辦單位表達拒絕主辦單位繼續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參加者同意由主辦單位持續蒐集、處理、利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截至參加者主動請求主辦單位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之日或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執行業務所必需之保存期間止,主辦單位始終止其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參加者不提供時,參加者瞭解將無法參與本活動。